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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开发


  1. 研发人员工资计入什么费用
  2. 研发费计入什么科目?
  3. 给事业单位写课题,课题费应该开具什么发票?

一、研发人员工资计入什么费用

研发人员工资应属于研发支出会计科目。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

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研发费计入什么科目?

区分两个阶段的费用支出

首先,企业自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等科研项目,其内部自行研发项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应该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首先你得明白何为资本化,何为费用化。简单理解,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是资本化;一次性或只能短期用的,是费用化。

举个栗子,你家买的电视冰箱洗衣机所花的钱,属于资本化,因为他们能够长期使用,花的钱如果都算这一次的支出,这不合理,需要在他提供服务的10年里,分期计费用,也就是分期计提折旧;而垃圾袋、卫生纸、化妆品,几天或者较短时间就能用完了,而且价值较低,就直接一次进费用了,也就是所谓的费用化。

研究阶段:

由于在研究阶段,企业无法判断该阶段所发生的费用是否能够成功研发出成果,难以预知和确定这其中因果关系。故而该阶段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计入损益时: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开发阶段:

在开发阶段期间,能判定该阶段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成本。反之,则计入当期损益。如下所示。

能够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具体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达到可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不能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具体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计入损益时: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小提示:

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无形资产,在开发阶段,将有关支出资本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产生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给事业单位写课题,课题费应该开具什么发票?

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普通发票。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第八条 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行政事业单位受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委托,代行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委托手续,使用委托单位领购的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代收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使用医疗票据;公益性单位接收捐赠收入,使用捐赠票据,均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五)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六)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

①规范。

开具发票的文字使用要规范,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要规范;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要规范;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③真实。

只有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开具发票,必须据实开具,不得变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金额;未发生经济业务,一律禁止开具发票。

(5) 开具销售折让、折扣时的发票。

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收回原开具的发票并注明"作废"字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6) 开具红字发票。

①若原开具的发票已经入账,无法收回原发票的,可要求对方提供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按实际的经营业务另行据实开具发票,并在新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原发票的号码及开具金额和凭证号码;

② 原开具的发票尚未入账且可以收回的,整份发票装订在一起,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据实另行开具发票;

③ 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冲抵增值税专用发票。

(7)普通发票的临时开具。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8) 丢失发票后的补救措施。

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