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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技术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4-03-28 23:22:46

  1. 技术服务合同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合同
  2.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是什么?
  3. 知识产权合同就是技术合同吗

一、技术服务合同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合同

不属于,因为技术服务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内。

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众所周知的 专利 技术是一项非常具有一定价值和极其具有科研型和商业性的代表,那么有人就会问什么是专利技术,技术转让 专利权 合同是什么呢?今天就给大家来详细的介绍一下,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是什么?它与其他的专利项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专利权 转让合同 有效性审查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 1、 前言,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2、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应明确详尽的列明所需交付的材料,如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 专利申请 文件、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等,可以在本条约定后用附件的方式进行列明。 3、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交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实践中有约定支付转让费后交付的,也有约定 合同生效 后交付的,如果是部分交付,应注意剩余资料的交付时间,避免转让方拖延不交付,影响专利的实施。 ②交付方式可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因专利文件较多且涉及商业秘密,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面交方式,将文件清单及材料一并交付并核对签字。 ③交付地点为受让方(转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4、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因 专利转让 前,转让人往往自己已经在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因此,需对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实践中一般为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的,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5、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双方对转让费应明确约定,币种明确和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转让方可以要求约定合同生效时或交付材料之前支付费用,受让方可以要求约定交付材料之后或专利局公告后支付费用,双方也可约定分期支付。 6、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①依据《 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 专利侵权 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 强制执行 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 专利权人 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 专利侵权赔偿 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因此,应注意审查该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 ②对专利权被撤销时的责任,应明确是否需要返还转让费、专利材料及赔偿损失。 ③对他人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 发明专利 )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由谁负责答辩及费用承担。 7、 过渡期条款,应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受让该专利期间由谁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及费用承担。如下: ①应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但这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谁支付应约明。 ②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由谁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 诉讼 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③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8、 税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由谁负责缴纳进行约定。 9、 违约责任 ①转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专利资料、转让手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②受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转让费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 、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11 、其他及合同的生效,在前十条未约定的的条款,如涉及专利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也可以另起协议。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审查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所有权问题:应先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其是有效专利,以及转让方持有专利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2、 专利的历史问题:应先了解该专利以前是否与他人签过许可实施合同,以及专利权人自行是否实施过,并要明确这些问题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法; 3、 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专利权转让的双方均须提供证实其身份的法律文件,向国外转让的另须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 4、 必须采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文本或其他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能规范专利权转让的合同文本; 5、 专利权转让合同需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 6、 鉴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及 技术合同 ,同时涉及到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转让费用的到位、专利权属的变更等,故建议可向 知识产权 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委托服务机构帮助签订。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 专利转让合同 时,对被转让的专利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希望在通过此篇文章大家能够详细的了解到什么是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它在法律上和实际运用上应该注意什么,希望在不违背专利法的同时合理的利用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进行更多的专利发展。

三、知识产权合同就是技术合同吗

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就是属于技术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可以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实施自己的专利而所订立的合同,这也是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在合同订立时就需要依法的进行备案。

一、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专利许可使用合同就是属于技术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3.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二、《民法典》对于技术合同的规定有哪些?第八百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第八百四十七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第八百四十八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第八百四十九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八百五十条 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技术合同是包括有专利许可使用的合同,一般此合同在订立时一定要获得双方的同意,只要此专利一旦许可,那么被许可的人就可以依法的使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在合同中注明清楚相关的条款,这样才不会让各自的利益受损。